近日,《2018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龙华区第五批计划》获批并公示。据了解,龙华区第五批城市更新计划包括四个项目,分别是海神工业园一期城市更新单元、清湖硅谷动力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黄麻埔社区城市更新单元、浪口厂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由深圳富昇置业有限公司作为申报主体的海神工业园一期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景路和观平路交界处,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41623平方米。该项目要求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2600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等功能。
图示为观湖街道海神工业园一期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由绿家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申报主体的清湖硅谷动力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梅观高速公路/大和路(路口),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107803平方米。
该项目要求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32350平方米(落实不低于18班高中用地一处),拟更新方向为普通工业、新型产业等功能(新型产业用地不超过最终批准的产业用地面积的20%)。
图示为龙华街道清湖硅谷动力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第三个项目是深圳盛基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申报主体的黄麻埔社区城市更新单元。该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机荷高速/美宝路(路口),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37461平方米。该项目要求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15486平方米,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一所。
更新单元范围内、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外的6316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等由实施主体理清经济关系并自行拆除、清理后将土地无偿移交政府,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图示为大浪街道黄麻埔社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由深圳市大浪浪口股份合作公司作为申报主体的浪口厂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一路和宝浪路交汇处,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为17702平方米。该项目要求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政府公益性项目用地总面积不少于6200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图示为大浪街道浪口厂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重建范围示意图
以上四个项目拆除重建后,不仅将为所在龙华片区的城市发展赋予更多价值,更将快速带动周围集工业、商业、新型产业一体化经济圈的发展,盘活区域土地价值,促进产业结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