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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市场
坪山区第五批旧改计划公示,将盘活约43万㎡土地

作者:室介屋笈 类型:土地市场

来源:www.BANQ.cn(半求·房地内参) 2019-12-19 15:32:58点击661


据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官网披露,《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已获坪山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

1三洋湖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坪山街道,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91498平方米,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9000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1218日起至20211217日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2、江岭龙背片区城市更新单元

项目位于坪山街道,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1211平方米,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江岭香江股份合作公司。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42000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1218日起至20211217日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3马东马西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项目位于坪山街道,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41473平方米,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坪环股份合作公司。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54000平方米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1218日起至20211217日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4望牛岗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

项目位于石井街道,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68121平方米,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坪山望牛岗股份合作公司。

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用地面积不小于25922平方米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其中应落实不少于13577平方米的公共绿地和5362平方米的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2年,自20191218日起至20211217日止;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文物保护的要求,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以上四个项目拆除重建后,不仅将为所在坪山片区的城市发展赋予更多价值,更将快速带动周围集居住、商业一体化的发展,盘活区域土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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