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一则交易公告,将于7月12日出让一宗交通场站用地。
该宗地位于宝安区新安街道,金科路、罗田路交汇处,宗地号为A001-0209,土地面积8957.34平方米,建筑面积16120平方米,容积率约1.79,挂牌起始价909万元,竞买(投标)保证金182万元。土地使用年限50年。
宗地出让条件
竞得人如需要成立项目开发公司,该项目公司须是竞得人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出让宗地用地使用权可登记至项目公司名下。
本次出让宗地地上绿地由竞得人现状复绿,竞得人应与行业主管部门就绿地问题进行沟通衔接,并接受监督,与地下停车场同步完成地上绿地的建设,在养护期满6个月后移交主管部门。绿地以整平地形满铺草皮为主,建设投资标准不低于80元/平方米。为保证后期建设需求,覆土厚度不得低于3米,并由竞得人负责回填。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限整体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构)筑物残值之和。
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