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笔,深圳年内第二批集中供地公告,共22宗,总起始价422亿
7月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次性挂牌22宗宅地,将于8月9日集中出让,这是今年深圳第二批集中供地。
本批次挂牌宗地分布深圳6个区+深汕合作区,其中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1宗、南山区1宗、龙华区4宗、宝安区4宗、光明区5宗、龙岗区5宗、坪山区1宗、深汕特别合作区1宗,总土地面积约83.3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279.92万平方米,总起始价421.98亿元。
本批次挂牌宗地的要素和亮点也颇多:
★前海第四拍:位于桂湾的T201-0157宅地将出让。这是第四宗前海宅地,限价9.9万/平方米。
★2宗租赁用地:T403-0401(南山)、A961-0572(龙华)宅地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用地。
★6宗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A301-0583(宝安)、G092022-0047(龙岗)、A817-0614(龙华)、A806-0394(龙华)、A503-0093(光明)、A631-0115(光明)宅地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
★1宗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用地:A401-0187(宝安)宗地拟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初始各占比50%),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
★其余11宗地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
★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将建:A401-0187(松岗)配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E2021-0002(深汕)配建54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宗地详情
一、前海前海桂湾T201-0157宅地
T201-0157建设普通商品房,配建只租不售人才房,限售高毛坯价9.9万/平方米。
●宗地位置
T201-0157位于桂湾片区11号路与怡海大道交汇处。
●“双限双竞”出让
本宗地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竞地价、竞无偿移交市前海管理局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
●高毛坯均价为 99000元/平方米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高毛坯均价为 99000元/平方米。
●3年限售
普通商品房产权归竞得人,可按规定销售。普通商品房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商业可按规定分割销售。
●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
本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配建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只租不售人才住房初始配建面积不少于11780平方米(具体以成交结果为准)。
●面积90㎡以下不低于70%
商品住房销售时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本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宗地。
二、南山西丽T403-0401、龙华观湖A916-0572宗地
这两宗地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即租赁用地。
●宗地位置
T403-0401位于西丽街道西丽湖路与沁园二路交汇处东南侧。6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关于南山区[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1地块规划调整的通告》。02-03-01地块即T403-0401,从工业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A916-0572位于官湖街道平安路以东。
●“单限双竞”出让
本次出让宗地采用“单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和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竞买人高报价未超过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相应扣减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按报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内容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项目建成后,宗地内租赁住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
该项目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竞得人应当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得申请办理分证登记。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上应当注明以下内容:
1.本不动产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自持期间限整体转让,自持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自持期间不得分割、转让及拆分抵押租赁住房。自持市场租赁住房可作为整体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3.因破产清算、司法强制执行、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等情形需转让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的,限整体转让;转让后,不得改变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用途,并应当继续用于出租。
●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要求
1.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不得作为时租房、日租房、旅馆等进行经营。
2.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由竞得人作为出租人对外出租,竞得人不得将全部或者部分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通过转租或者以资产托管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出租。承租人不得转租。
租赁住房对外出租的单次租期不得超过5年。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1年的租金,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租赁住房。
3.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均价不得超过主管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租金参考价格。
●面积70㎡以下不低于总套数70%
本次出让宗地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
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竞得人可按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宝安松岗A401-0187宗地
A401-0187是宅地+教育用地,其中宅地将建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普宅限售高4.72万/平,人才住房高2.82万/平。教育用地将建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
●宗地位置
A401-0187位于松岗街道浪碧路西侧,毗邻11号线碧头站。
●“双限双竞”出让
本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出售型人才住房”(初始各占比50%),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为63160平方米,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面积先从先行扣减出售型人才住房面积,不足的再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
●普宅高4.72万/平米,人才住房高2.82万/平米。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7200元/平方米,可售人才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82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9600元/平方米(以上价格均不含室内装修)。
●面积90㎡以下不低于70%
本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有国有(不含港澳台地区)地铁线路建设、运营、管理和上盖物业独立开发经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企业均可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宝安、龙岗、龙华、光明6宗宅地
这6宗宅地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
●宗地位置
A301-0583位于沙井街道展景路西侧,北靠南环路。
G09202-0047位于龙岗街道龙凤路与龙坪路交汇处。
A817-0614位于民治街道腾龙路与大西洋街交汇处,龙华实验学校斜对面。
A806-0394位于民治街道民丰路与民塘路交汇处,直线距离深圳北站约400米。
A503-0093位于光桥路与长凤路交汇处,毗邻光明城站。
A631-0115位于马田街道松白路与公明田园路交汇处。
●“双限双竞”出让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初始配建一定比例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住房售价,竞地价、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先行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不足的再扣减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面积)。
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高报价未超过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出的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面积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高售价
A301-0583宗地配建不少于10976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84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42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5400元/平方米。
G09202-0047宗地配建不少于28506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38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86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19500元/平方米。
A817-0614宗地配建不少于25195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757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366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38400元/平方米。
A806-0394宗地配建不少于16427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75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368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38600元/平方米。
A503-0093宗地配建不少于2055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89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41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5300元/平方米。
A631-0115宗地配建不少于1403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53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26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3700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均不含室内装修。
●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上注明内容
本次出让宗地配建全年期自持的市场租赁住房在70年出让年期内自持。该项目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时,竞得人应当就租赁住房申请办理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不得申请办理分证登记。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上应当注明以下内容:
1.本不动产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自持期间限整体转让,自持期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自持期间不得分割、转让及拆分抵押租赁住房。自持市场租赁住房可作为整体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3.因破产清算、司法强制执行、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等情形需转让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的,限整体转让;转让后,不得改变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用途,并应当继续用于出租。
●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要求
1.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不得作为时租房、日租房、旅馆等进行经营。
2.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由竞得人作为出租人对外出租,竞得人不得将全部或者部分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通过转租或者以资产托管等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出租。承租人不得转租。
租赁住房对外出租的单次租期不得超过5年。竞得人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1年的租金,不得以租代售、变相销售租赁住房。
3.全年期自持市场租赁住房的租金均价不得超过主管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品质租赁住房租金参考价格。
●面积比例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0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五、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11宗宅地
这11宗宅地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
●“双限双竞”出让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初始配建一定比例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住房售价、竞地价、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先行扣减地块初始配建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面积,不足的再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
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高报价未超过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高限制地价时,有意继续竞买的竞买人由竞地价转为竞配建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报无偿移交的公共租赁住房面积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高售价+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初始配建面积
本次出让宗地中:
A407-1020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3825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7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27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3800元/平方米。
A208-0989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9073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94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47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5900元/平方米。
G06301-041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3572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547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69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8200元/平方米。
G11101-1126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29454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386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91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0100元/平方米。
G10101-0329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4838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38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86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19500元/平方米。
G02113-0052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8182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0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96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0600元/平方米。
A811-0344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2986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850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410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43100元/平方米。
G11329-0102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16081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04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196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0600元/平方米。
A511-0039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480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89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42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5400元/平方米。
A602-0990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6225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7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33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4500元/平方米。
A622-0118宗地初始配建不少于23810平方米的出售型安居型商品房。该宗地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48200元/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平均售价不得高于24000元/平方米、高售价不得高于25200元/平方米。
以上价格均不含室内装修。
●面积90㎡以下不低于70%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建筑面积和套数占比不低于可销售普通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和总套数的70%。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五、深汕合作区E2021-0002宅地
E2021-0002建设普通商品房,配建54班九年一贯制深汕实验学校,限售高单价1.13万/平(不含装修)。
●宗地位置
●“双限双竞”出让
本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采用“双限双竞”的办法以挂牌方式出让(即“限地价、限住房售价,竞地价、在达到地价溢价上限后向上竞无偿移交的只租不售人才住房面积”,不设置只租不售人才住房的初始配建面积,相应扣减普通商品住房面积)。
●高售价1.13万/平方米
本宗地项目建成后普通商品住房售价不得高于11300元/平方米(不含室内装修)。
●配建54班九年一贯制深汕实验学校
竞得人须负责投资建设54班深汕实验学校(九年一贯制),用地面积约3001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9亿元,其中竞得人承担学校建设总投资的1.5亿元,剩余由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成本价回购,产权归政府(具体以建设方案为准)。
●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本次出让宗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