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汕合作区机器人小镇两宗产业用地挂牌出让,宗地号为E2022-0001、E2022-0002,
将于5月15日下午15时出让,面积合计约7.5万平米,总建面约22.5万平米,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可独立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E2022-0001位于鹅埠镇,鹅埠路与龙山路交汇处西南侧,准入为行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土地面积19732平方米,建筑面积59196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30年。
E2022-0001宗地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宗地的厂房、宿舍、小型商业产权归竞得人所有,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其承租主体应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产业类型须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引进的承租主体需取得合作区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土地使用权。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E2022-0002位于鹅埠镇,鹅埠路与龙山路交汇处西北侧,准入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土地面积55319平方米,建筑面积16595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30年。
E2022-0002宗地项目建成后,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宗地的厂房、办公、小型商业、宿舍、通信机房产权归竞得人所有,该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
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不得出租,确有出租需要的,出租比例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应当在《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中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比例、租金标准、租赁对象及违约处置措施,其承租主体应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产业类型须符合合作区产业发展规划,同时引进的承租主体需取得合作区产业主管部门同意。
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在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土地使用权。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鹅埠片区是深汕合作区的重要战略领地,作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起步区和先行区,是先进制造业集聚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智能装备制造、高端生物制药等。
2020年9月,曾一次成交7宗产业用地,麦轩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垒土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虹菱电器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深圳市分公司、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深圳市深汇通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分别竞得相关宗地。
随着土地的出让和相关企业的进驻,片区面貌升级指日可待,一个产业小镇将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