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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盘资讯
中海半山溪谷3、4、5、16、18、19栋入伙通知

作者:中海 类型:楼盘资讯

来源:www.BANQ.cn(半求·房地内参) 2008-10-26 18:41:36点击6471


尊敬的业主:

     中海半山溪谷花园现已全面竣工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根据合同约定,3栋、4栋、5栋、16栋、18栋、19栋住宅楼应在2008年10月31日前交付使用。为方便您提前装修,我公司将于2000年10月30日(周四)在中海半山溪谷花园售楼处为您集中办理相关入伙收楼手续。
 
    我公司已将《交付使用通知书》及相关资料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按照《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上确定的地址邮寄给您,相关资料包括:《交付使用通知书(入伙通知书)》、《温馨提醒(入伙办理指南)》、《入伙费用》、《入伙会签单》、《关于提供办理〈房地产证〉所需资料的通知、办理〈房地产证〉方式及所需相关资料》、《住户成员登记表》、《中海半山溪谷花园入伙礼品领取须知》一套共七份文件。
 
    为保障您的权益,请您尽量在前述入伙手续办理期间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并对房产进行验收。如果您不能在集中办理期限内前往办理入伙手续,则需您持《交付使用通知书》在2008年10月31日前自行前往中海半山溪谷花园售楼处办理。根据深圳市住宅局文件《深住(1997)16号〈关于住宅区物业管理接受程序和管理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深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规定,入伙期限届满后,不论您是否办理入伙手续,均被视为入住,物业管理费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计收。
 
 入伙集中办理时间:
 2008年10月30日:3栋、4栋、5栋、16栋、18栋、19栋住宅楼  上午9:30—下午5:30
 入伙集中办理地点:中海半山溪谷花园售楼处
 现场咨询电话:25287442  22351003
 中海地产客服热线:83580858
 祝您:入伙顺利,安居幸福!
 
                                             深圳市中海海景山庄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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